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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高速进口称重检测,全国高速再无超载卡车

发布日期:2019-12-17     浏览次数:24    

12月16日,卡车高速进口称重检测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实施,此举将使得高速公路上再无超载超限卡车,能够更好的保障高速公路上的行车安全,一起规范化货运服务业的运送成本。

早在12月12日交通运送部举行“取消高速公路省界收费站”专题新闻发布会上,相关发言人介绍,目前全国高速公路进口称重检测系统建设改造竣工率到达100%。山西、天津、江苏、江西、山东、四川、陕西、甘肃等8个省份已经全面实施进口称重检测。

而已经通过改造的卡车ETC不泊车收费门架系统,将实现卡车不泊车收费称重功能。设备ETC的卡车,能够在通行收费站时,称重检测信息和轴组辨认信息计入车载设备(OBU)并同步传输至收费车道。

如无超重状况,则ETC系统主动抬杆放行。如若超重,通行栏杆不放行,因各地对于超重的执行规范有所不同,会有现场工作人员及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对超限超载车辆进行劝返或相关处罚。

未设备ETC的卡车,则由人工通道进行称重检测,未超载超限的卡车发卡放行,超载卡车则被制止驶入高速公路。

文中以下附超限超载车辆确定规范

根据《超限运送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则》(交通运送部令2016年第62号),超限超载车辆确定规范如下:

(一)车货总高度从地面算起超越4米;

(二)车货总宽度超越2.55米;

(三)车货总长度超越18.1米;

(四)二轴卡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18000千克;

(五)三轴卡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25000千克;三轴轿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27000千克;

(六)四轴卡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31000千克;四轴轿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36000千克;

(七)五轴轿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43000千克;

(八)六轴及六轴以上轿车列车,其车货总质量超越49000千克,其间牵引车驱动轴为单轴的,其车货总质量超越46000千克。物流企业应提前优化车辆配置和运输方案,适应常态化严监管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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